
來談點嚴肅的話題,聊一個故事。
我有個女生朋友Cherrie,幾年前認識了一個男人,沒多久就對她抱以金錢與柔情攻勢,甚至還拋棄了原本交往數年的女友來追求她。當時Cherrie與男友的遠距離影響,感情也不太穩定,加上那個男人從中作梗,他們後來也真的交往了。
過了一年,在一次激烈的爭執中,那男人跟Cherrie在路上拉扯,對她像發了瘋似的大吼,他眼鏡摔破,Cherrie也滿身是傷。爾後,這樣的爭吵不下數十回,加上那男人一再地劈腿被Cherrie發現。但如果Cherrie情緒激動點,他便會直接呼巴掌過去,甚至將她拋到床上,緊抓手臂或勒或踹,更別說是殘敗碎裂的家具電器,就連木板隔間的牆面,都有那個男人打凹的洞,門也是修了再修。
Cherrie其實在交往前,也從男人口中聽說,他也曾經對前任女友施拳,但她當時只認為是偶發事件。
那男人對女友施暴的理由總是:『她那麼激動,我只能用這種方式壓制下來。』
有一次,她像是逃了命地奔出公寓,在街上遊走。其實Cherrie自己或那男人何嘗不明白,她當初只是因為寂寞而陷入愛河,但她始終沒有勇氣去跟反對交往的家人或其他人揭露這種精神上和肢體上的虐待。更何況...每當她想提出傷害告訴的時候,那男人就會昂聲地說:『你去告啊!我看妳能怎麼告!』Cherrie當下想起他的父親是高階警官,恐怕也會遭到吃案而每每作罷。
而且,只要在揮拳施暴之後,那男人會因為Cherrie的害怕的嚎啕而道歉,一樣是施以金錢物質策略,或者低聲下氣地跪求,Cherrie也因為念及舊情而原諒,也一次再一次地信任他會改掉這種急躁偏激的脾氣,能夠對愛情忠貞,甚至Cherrie努力讓媽媽答應兩個人的交往,甚至論及婚嫁,但最後終還是一而再的循環,讓Cherrie情緒、精神受到極大的壓力而崩潰,最後她鼓起勇氣下定決心離開他了。
Cherrie覺得這段不堪的愛情是自己當初離開原來男友的報應,默默地接受了,也用遺忘來療傷...。
但後來,這個男人並沒有罷休,儘管各自都有男女朋友了,他卻開始索討過去他對她的金錢攻勢,打擾著彼此已經不再有漣漪的生活...
Cherrie後來跟我說,她在離開了那段感情之後,重新審視自己在感情的挫折,也改變很多...。但她很遺憾,她以為原諒和遺忘是讓彼此幸福最好的方式,但現在卻不知道是否該後悔當初沒有勇敢地去醫院,紀錄每一次的傷痕,而讓法律讓他在過去就有所體悟?...
愛,不是控制,更不是一場買賣...
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委員會:
http://dspc.moi.gov.tw/mp.asp?mp=1
http://dspc.moi.gov.tw/mp.asp?mp=2
海報:『這是為你慶生還是讓你痛不欲生的家法』
立法院今年3/5三讀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夫妻關係」擴大為「同居關係」未來同性戀伴侶不幸遭受家暴,也可以合法要求警方保護與社工協助。
何謂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身體上不法侵害指的是: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常之職業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包括有鞭、毆、踢、捶、推、拉、甩、扯、摑、抓、咬、燒、扭曲肢體、揪頭髮、扼喉頭、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
精神上不法侵害指的是:
言詞虐待:用言詞、語調予以脅迫、恐嚇,以企圖控制被害人。如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
心理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恥、不實指控、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引起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
性虐待: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家暴的迷思:
http://dspc.moi.gov.tw/ct.asp?xitem=476&ctNode=567&mp=2#02
婦幼保護專線:113
男性關懷專線:0800-013-999
愛護外籍配偶專線:0800-088-885
大溫暖福利關懷專線:1957
家防會申訴專線:02-89127378
寫在後面:
以我來說,很多小事通常在當下碎碎念,或者之後跟朋友發發牢騷就過去了,但唯獨迫及自己、家人、朋友的健康甚至是生命,一味姑息放縱,更有可能造成社會上的侵害。
忍術 - 最讓你不能忍受的行為
Recommend to Front page


【私】(3)

反家暴!!!
ELAN非常讚同姊的說法~愛 不是控制 更不是一場買賣
對於你朋友的那個故事 elan看了
除了生氣 還有難過
生氣那個男的 竟這樣不珍惜
難過那個女的 竟這樣被欺凌
家暴 真的是非常過份的行為
elan是非常反對的!
像你說的 我們都要多關心身邊的人
杜絕這一切的社會侵害!!!
(ps:elan的blog文章若有讓姊不舒服的地方 在此說聲抱歉)
忍無可忍則無須再忍,給那個渾球一記右鉤拳
來談點輕鬆的話題,說一些廢話我今天被yahoo精神上不法侵害了,它都會強迫我性幻想
像是生活情報-->辣!小潘潘落水走光畫面 完整重播
-->一刀未剪!34E丁國琳胸罩當場扯落
最賤的是點進去是廣告,幻滅了我的性幻想
幹!嚴重傷害了我幼小的心靈.....
證據-->http://tapli.ilpat.googlepages.com/yahoo-sex.gif
防止家暴
一定要杜絕家暴關於這個議題
我同學有人畢業製作想做這個主題。我了解的她的苦衷,也了解他看到這一面之後的那些想法,加上個性使然,使他想要做這個議題。
但是老師卻反問他,
「這個社會有不快樂,但是也有快樂的,為什麼你的設計不是讓人感到快樂的,而是去突顯這個灰暗的一面? 更何況這個主題不乏人做,我只是希望你們的思想快樂一些。」
他這些話,讓我想了很久。
黑暗面不該被忽視,但是讓人快樂的設計,這兩者卻似乎打架了?
我想老師是希望,我們用正向的方式,去給出快樂。
這個問題到現在還是在思考,對於那位朋友,我跟他感情很好,不過上次討論過後我們沒能深聊,而我仍在思考該如何解套這個問題。
唉。
說正格的!
這些其實都沒什麼,大家不也都這樣活過來了?到不如說,這已經是一種變態(另一種態度)的生活習性...忍字心頭一把刀,不願傷害他人獨自剮心刨肉也是忍,善的忍、惡的忍...對自己的好千萬不能忍!!!
唉~~前天被小金人宣判失敗了,難過了好多天!
今天鼓起勇氣寫了篇失敗宣文~也來這跟你說聲謝謝
感謝你常來我家回應,我以後還會繼續寫一些好玩的東西跟大家分享唷!^^
失敗宣文:
http://blog.yam.com/fongeugenia/article/11352579
可是令我難以解套的就在這裡
「你給觀者的是一種負面能量,它無法突顯這個議題,只會讓看的人不舒服」這是老師對那位同學作品的說法,言下之意就是,要嘛你就做正面的
可是真的不容易
那位同學和我的某些慣性表現手法和思考類似
要嘛就是光明又歡樂,不然就是灰暗,人性化,強烈的東西,
我的話可能還會有第三種可能(目前的分組就是),但那位同學是希望它一個人做,所以我在與她溝通這件事時便會取決不下
究竟我該告訴她這樣的想法
還是跟她說 你做的沒錯繼續下去吧
這次帶我們的老師算是很棒的老師
也是在業界有份量的
它也放話,「做不到滿意的,就算25個當15個我也會當」
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吶喊)
Comment Permissions: Disable commenting